吾爱吾车
作者:刘继涛
看过英达写的《我爱我车》,津津乐道他在少时及在国外留学时对各种车的嗜爱,如数家珍。他已列入“名人榜”,所谈所爱自然是小轿车,像“奥迪”、“奔驰”、“雪佛兰”之类,我等只有听他“冒泡”而已,我之所爱当然是“下里巴人”,即大众化也最“中国化”的交通工具–自行车。
作家朱苏进写了一篇《了不起的自行车》,文中说“咱们几乎半个国家就载在自行车上,具有跟咱们过会那么了不起的象征意义。此外自行车的安全保险便宜实用等等也都适合咱们心理。或者说,咱们的心理就搁在自行车后座上。”这就是说,自行车时我们的亲密伴侣,它颠来滚去与我们一道忙着上班下班,买菜买米,耳鬓厮磨,形影不离,焉得不爱!
自从我第一次骑着小巧玲珑的“飞达”车到芜湖玩,我便视车为友。稍后我在百货公司的以为学生为我搞到一辆崭新黑亮的“永久”小平跑,这正宗的上海名牌车立刻成了我喜爱的“黑骏马”。一踏上便骑感良好,身轻腿捷,灵活自如,如鱼谐水。于是那年暑假我骑上它直奔安庆、天柱山,次年云游了镇江、扬州,过足了车瘾。唯一不足的便是它普通的车胎挡不住玻璃、铁钉的“叮咬”。一叮即破,一破就得补胎充气,既耽误时间又破坏情绪。
我对它偏爱,乡下表兄对它更是情有独钟,央求转让。我哪里舍得便推托说它跟我南征北战,元气大伤,不值几何。但老表最终还是软求硬磨去了。
忍痛割爱之后我竟没有再买新车。直到半年后一熟人摸奖摸到了新车,急于变卖–这是辆红里渐黑的变速山地车。与原来纯黑的“永久”相比别有一番风度令人爱。但它一开始却如一匹驽马,难使上劲,怎么骑也找不到感觉。经过一番修正与“调教”,熟悉了脾性,慢慢得心应“脚”,并渐入佳境:踩动起来习习生风,好不自在!每每骑上爱不释“把”。当我工作之余出去兜风,利用双休离家远足,一伏上这“枣红马”就似乎置身马背驰骋草原,胸臆间立马充盈快感与豪情,而在力与速度的迸发过程中不断让人体味到青春的律动与生命的欢畅……余秋雨先生在其《文化苦旅》“自序”中对年近古稀的美国教授Richard Schechner在城隍庙骑车放把,引吭高歌的场面不胜喟叹,近来偶读叶兆言的《流浪之夜》,不过四十出点头的小叶竟对自己十几年前读大学时骑车旅游道是“往事不抗回收,现在属老弱病残……”,相比之下,不禁令人唏嘘!
我绝不相信反映在自行车上的鲜明反差纯属个人生理因素,而应是个人乃至民族的心理因素积淀使然。可以说自行车代表了中国代表了中国人。
我将固执地坚持:即使十年、二十年,或到我退休之后,我们差不多早已能买得起一辆小轿车时,对于自行车,我仍将一如既往地亲近它、珍爱它。